《電商法》出臺,還需三板斧撥亂反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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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關鍵字:電商法,阿里巴巴,維權 smarty:/if?>
- 發(fā)布時間:2019-01-16 13:25
《電商法》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,對電子商務經營者、電子商務合同的訂立與履行、電子商務爭議解決、電子商務促進、法律責任等進行了詳細規(guī)定。根據規(guī)定,所有電子商務經營者都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、依法履行納稅義務,并依法享受稅收優(yōu)惠。如果從事經營活動,依法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,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。也就是說,微商、代購也要進行工商登記,依法取得相關許可并納稅。
自從1999年9月,阿里巴巴等電商面市以來,中國電商行業(yè)取得了蓬勃發(fā)展,電商漸漸由傳統(tǒng)的PC端營銷走向移動端營銷;由國內營銷走向跨境營銷;由平臺交易走向社群營銷,產品也越來越多樣化,幾乎涵蓋了國計民生的各個領域。在過去的2017年,全國電子商務交易規(guī)模達29.16萬億元,占GDP比重也高達32.9%。
電商已經成為中國市場至關重要的營銷渠道,并有效促進了市場經濟的繁榮發(fā)展。由于電商天然具備的虛擬交易屬性,在給交易雙方帶來便利的同時,也給部分商家誘發(fā)道德風險提供了條件,比如在產品質量方面以次充好,在定價方面欺詐現象比較嚴重,在售后服務方面大打折扣,嚴重損害了消費者權益。有關報告顯示,2018年上半年,中國電商投訴案件數同比增長66.93%,增速高于往年。監(jiān)測報告顯示,零售電商(國內網購、跨境網購)占比達67.6%,成為重災區(qū)。
在這樣的市場大背景下,《電商法》宣布出臺和實施,無疑能夠較好地規(guī)范電商市場。
但是,《電商法》出臺后,就能在短期內有效糾正市場亂象嗎?筆者認為,正如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的推進一樣,需要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,《電商法》出臺后至少需要如下三板斧來強力推進,才能更好地撥亂反正。
首先,由于電商行業(yè)的發(fā)展具有天然的壟斷性,平臺一旦做大,便會出現強者恒強弱者恒弱的馬太效應。因此,在《電商法》實施之際,有關部門不妨遵循電商市場的生態(tài)規(guī)律,主抓各行業(yè)交易量排名較為靠前的主流電商平臺加以試點,要求他們以《電商法》為依據,管理平臺內的批發(fā)零售商家。在此基礎上,逐漸向中小電商平臺和個人電商推進《電商法》全面落實,通過多種渠道普及《電商法》。
其次,《電商法》全面普及并實施后,要及時抓一些典型,比如有的電商平臺投訴較少或好評較多,有關部門不妨及時總結其管理經驗,并將其模式加以推廣。同時,也應當發(fā)動電商消費者積極投訴不法商家,并及時抓一些負面典型,比如嚴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電商,實施嚴格的處理,以儆效尤。
最后,在《電商法》深入人心之后,有關部門不妨順應電商發(fā)展的市場大趨勢,以及電商案件執(zhí)法具有跨地域性的特點,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,建立專業(yè)的電商聯動執(zhí)法機構或者電商民間協調組織,提高執(zhí)法效率,不斷創(chuàng)新辦案形式,從而有效降低消費者維權的時間和經濟成本,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。
總之,由于電商維權與傳統(tǒng)的線下實體店消費糾紛相比,具有跨越時空的特點,處理難度更大,遠非一紙法令所能在短期內直接解決,而是需要長期不斷的執(zhí)法摸索,才能取得令人滿意的效果。
文_鄭楚彬 編輯_梁亭
